李大律师走后,在内地小城市执业的本律师久久坐在办公桌前,陷入沉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这种业务并不是律师的主要业务,律师的主要业务应当活跃在法庭上,活跃在谈判桌前,但这种业务的丰厚收入也不禁使许许多多的律师跃跃欲试。诚然,做这种业务也不是每一个律师都能做的,必须有深厚的资源,广泛的渠道。我想即使在北京,也只有极少部分律师能够涉足。大部分律师还是要做传统诉讼业务,以此谋生,以此养家糊口。在我们内地,大部分律师也是刑事案件,民事案件,离婚诉讼,劳动争议,工伤谈判等等什么,见到什么案子就做什么案件,只要老百姓有需求。也就象医院的全科大夫一样,似乎是万金油,似乎什么都可以做。但这就是现实,不可能象北上广等一线城市那样,律师业务也分的很细,有的专门做刑事辩护,有的专门做离婚诉讼……。
传统诉讼业务费时费力,一个案件落地,有时律师跑法院不下十几次。但律师费高的也就几万元。但这些业务是社会的需要,是人民的需要。律师所做的这一点一滴,老百姓是认可的,同样也是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微薄之力。本律师曾为郊区某农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,草拟一些法律文书。他一直很感激,有时进城办事路过都要进来坐坐寒暄几句。一次我随意说春天的韮菜好吃,他就专程坐了一个小时长途公交,给我送来了几斤,看着绿油油散发着泥土芬芳,还带着早晨露珠的新鲜蔬菜,我很感动……。我想:这,也许是律师的价值体现。
当然,这类非诉业务也是为中国经济发展服务。但是,你做你的高端业务,我做我的传统诉讼业务,我们共同为中国法治社会服务。你没必要鄙视我,我也没必要羡慕你。想到这些,我坦然了,阿q精神重现了:回家,吃饭,散步,然后安然入睡……。